胡玉双委员:
您在政协双柏县第十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大对城镇低收入群体关爱”的提案,已交由县民政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通过多年来的不断实践,目前已经建立了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2022年来,双柏县民政局切实加大对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排查核查力度,精准研判落实救助政策,低保等救助对象更加规范精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低保政策。认真落实《楚雄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双柏县农村低保对象及困难群众动态监测核查机制》等政策文件。对全县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进行全面排查,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按政策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于收入超过低保标准无法纳入低保的家庭,符合单人保条件的重残重病人员,全部按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救助。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实现精准救助。2023年2月1日,县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排查核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乡镇、村居委会于2023年2-4月对所有在保的低保对象共5474户10204人开展100%入户核查,详细核查每户低收入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信息、重残、重病、务工、就学及种养殖种类、数量、规模等情况,核查认定其扣减刚性支出后的家庭人均收入。
三是开展低收入家庭排查核查,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台账。2023年2-4月,组织各乡镇、各村居委会对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家庭进行排查核查,精准计算家庭收入,建立核查台账。县、乡、村三级认真逐户分析研判,符合低保等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进行保障。对于暂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建立低收入家庭动态监测台账,按月进行动态监测。动态监测中,随时调查掌握他们的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等状况,家庭经济收入发生变化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进行救助。2023年排查核查认定低收入人口共有6361人,已全部建立了台账并录入系统。
四是开展数所比对核对。制定下发了《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通知》,实时对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进行核对,并及时出具核对报告,2023年上半年共核对各类数据并出具核对报告868份,确保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率达到100%。二是线下核对比对有序推进,每个季度末分别向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局、医保局、残联发函请求提供各部门的数据,每半年分别向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司法局、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函请求提供各部门的数据,进行线下核对比对,至目前共比对15批次。三是积极配合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三类”对象监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拟新识别监测对象进行数据比对20余次,确保了不发生错保、漏保、漏救,不发生返贫致贫。
五是提高保障标准。双柏县民政局2022年6月20日下发了《关于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救助标准的通知》,从2022年7月起,将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700元,实行补差救助;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5343元,补助标准A类446元,B类275元,C类200元;特困供养金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10元,保障和补助标准与全州水平相一致。
六是认真落实临时救助政策。主要对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以及因教育、医疗等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按月进行排查,并按月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同时,落实主动发现机制,每月开展对州比对返回住院自付超过1万元的家庭核查,符合临时救助条件并已及时落实。1-6月,共对660户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落实了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1.41万元。
七是加大政策宣传。加大对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的培训宣传力度,一是于2023年4月16日组织全县各乡镇民政办主任、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乡镇驻地社区民政事务员,开展了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培训宣传;二是于6月25日组织乡镇民政办主任开展民政重点工作业务培训,及时传达学习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三是利用扶贫帮困进社区活动时机,分别3次组织对县城东城社区、西城社区、康和社区干部群众进行了低保政策的宣讲活动;四是利用上半年下乡开展督查抽查时机,分别对8个乡镇及部分村居委会干部开展了低保政策的培训。
截至2023年5月,全县共有城市低保403户679人,农村低保4561户9160人,农村低保覆盖率7.6%,共有特困供养人员923人,落实临时救助660户。1-6月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2340.6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173.22万元,农村低保金1433.91万元,特困供养金及照料护理补贴562.15万元,临时救助171.41万元,切实发挥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制度的托底作用,有效防止了因灾、因病、因学致贫或返贫。
以上的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双柏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9日